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通辽市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5********306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526民初514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内0526执11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通辽市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邵鹏宏工资款180000元(自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止,每月工资为20000元;二、驳回原告邵鹏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通辽市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滕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526099376306M |
登记机关 |
扎鲁特旗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乌力吉木仁路北段西侧(五居委一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