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邻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3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91民初1169号 |
案号 |
(2019)苏0691执10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爱琴、王瑞龙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7月3日的租金26571.2元,并自2019年1月14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苏州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爱琴、王瑞龙2018年7月15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期间的逾期付款违约金786元;三、被告南通邻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苏州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租金26571.2元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陈爱琴、王瑞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24元,减半收取412元,由原告负担112元,两被告负担300元(原告预交412元,本院退还300元,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将300元汇至本院账户)。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24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895820256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时间 |
2020-03-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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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志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91323650403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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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通市开发区振兴东路9号乐活邻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