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谷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5********5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1023民特2198号
案号
(2021)浙1023执34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天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一、谷强应偿还赵丹红借款本金 5 0 0 0 0元,款分十七期还清:第一期至第四期自 2 0 2 1年 9月至 2 0 2 1年 1 2月于每月 2 0日前各偿还借款本金1 0 0 0元;第五期至第十六期自 2 0 2 2年 1月至 2 0 2 2年 1 2月于每月 2 0日前各偿还借款本金 1 5 0 0元;第十七期于 2 0 2 3年 1月 2 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 2 8 0 0 0元;二、如谷强未按上述约定按期履行任一期还款义务,则赵丹红有权就未履行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主张利息(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 2 0 2 1年 9月 1 3日起按月利率 1 0‰计算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 2)支付执行费 6 5 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10-18
发布时间
2021-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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