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玉泉区民联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31501********56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内0104民初203号 |
案号 |
(2021)内0104执19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志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牛永贵借款22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74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4月27日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为止);二、被告玉泉区民联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被告丁志强上述款项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牛永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9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丁志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1-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