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9********0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18民初9975号 |
案号 |
(2019)京0118执14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安宁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北京美奇斯建筑门窗有限公司货款十三万八千九百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一千五百三十九元,由安宁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2-11 |
发布时间 |
2019-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限制消费人员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 |
安宁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案号 |
(2019)京0118执143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