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邢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6********2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74民终114号
案号
(2021)京0113执75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金融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邢涛偿还原告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6 612.14元以及利息、复利、罚息26 906.23元,并给付2021年4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复利、罚息(以编号为9061159376《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9-01
发布时间
2021-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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