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永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104********1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104民初2093号
案号
(2021)内0104执14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陈永红、马海军、宋伟共欠原告内蒙古中和农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本金12701.05元及利息(以本金12701.0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的逾期利息1016.084元)利息229.39元(2020年11月18日和2020年12月18日的期内利息)、罚息243.06元(2020年10月18日到2020年12月18日),被告陈永红、马海军、宋伟每月向原告还款3547.58元,于2021年4月28日前全部还清本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74元,由被告陈永红、马海军、宋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7-13
发布时间
2021-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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