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茨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1********419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民终9521号 |
案号 |
(2021)豫0182执46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2021)豫0182民初381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原告毛金亮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2021)豫0182民初38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河南正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省明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茨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毛金亮工程款563700元,并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三、驳回毛金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4731元,由河南正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省明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茨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462元,由河南正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省明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茨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晓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170438419G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惠济区清华园路北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