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许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1********2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3225民初606号
案号
(2021)新3225执8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策勒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宋文仁与被申请人刘许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12月18日策勒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新3225民初606号民事调解书,被申请人在2021年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砖款354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21.25元,共计35731.25元。现该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认的法律义务,故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策勒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9-08
发布时间
2021-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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