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柏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22********4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4003民初1128号 |
案号 |
(2021)新4003执12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2021年6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型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做出(2021)新40民终9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214410.75元,承担诉讼费740元,自2021年6月18日至今日止,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