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邓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113********94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13刑初353号
案号
(2021)渝0113执89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刘邓超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二、追缴被告人刘邓超犯罪所得七百元,上缴国库。 三、作案工具冰壶一个、吸管二十四根、塑料袋一个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7-07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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