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县嘉庆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64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825民初558号
案号
(2016)豫0825执6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温县嘉庆贸易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王秀荣、王小胜本金113000元,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二、被告温县嘉庆贸易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王秀荣、王小胜起诉前借款利息12136元及起诉后利息(起诉后利息均从起诉之日起即从2016年2月23日起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其中本金30000元,按月息1.2分计付;其中本金83000元,按月息1分计付),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三、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温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6-05-20
发布时间
2016-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新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温县司马大街北段路西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