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国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9********13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9民初4159号
案号
(2021)京0119执33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国磊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张海鹏借款本金350 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张海鹏借款本金208 600元,如逾期还款,将支付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558 6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4843元,由被告国磊负担,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张海鹏。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10-27
发布时间
2021-1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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