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123********4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兵0402民初523号 |
案号 |
(2021)兵0402执2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建国、赵群返还原告新疆鑫诚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金3256960.34元及该代偿金占用费(以代偿金478661.03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每日0.5%计算;以代偿金2778299.3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每月0.5%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