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123********4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兵0402民初523号
案号
(2021)兵0402执2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建国、赵群返还原告新疆鑫诚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金3256960.34元及该代偿金占用费(以代偿金478661.03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每日0.5%计算;以代偿金2778299.3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每月0.5%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9-03
发布时间
2021-1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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