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井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301********45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内0502民初1750号 |
案号 |
(2021)内0502执35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玉卓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264904.25元,给付2020年11月25日前产生的利息5520.27元,本息合计270424.52元,2020年11月26日以后的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3.35‰继续给付直至本金全部偿还完毕为止;二、被告井涛、王春艳对第一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849元,由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171元,被告井涛、井涛、王玉卓负担267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8-27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