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尤溪县鑫达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4********61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426民初1244号 |
案号 |
(2021)闽0426执2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尤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福建省尤溪县鑫达矿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维扯工资217,500元;二、驳回陈维扯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福建省尤溪县鑫达矿业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陈维扯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办理案件受理费缴、退费手续。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尤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书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4267318466167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尤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尤溪县坂面乡大坪洋尾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