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31********29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214民初5219号 |
案号 |
(2021)鲁0214执3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曹祎玮借款人民币50000元;并支付以50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6月1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