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325********034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325民初638号
案号
(2021)云2325执3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蔡敏、田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张永财借款350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予以计算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7916元和申请保全费2725元,由被告蔡敏、田文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姚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3-22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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