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丘市华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12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82民初4585号 |
案号 |
(2020)冀0982执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任丘市华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雪梅借款本金800000元,利息40000元(以8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1%自2019年4月1日计算至2019年9月1日,以后利息顺延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40元,保全费4760元,以上合计10900元,由原告王雪梅承担102元,由被告任丘市华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1079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曹丙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826012941710 |
登记机关 |
任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任丘市106国道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