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延吉市御泉汇洗浴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24********067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24民终413号 |
案号 |
(2021)吉2401执25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延吉市御泉汇洗浴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吉林宏业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腾退延吉市友谊路1001,吉(2016)延吉市不动产权第0001856号、吉(2016)延吉市不动产权第0001854号房屋;二、被告延吉市御泉汇洗浴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吉林宏业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92万元及违约金12880.83元;三、被告延吉市御泉汇洗浴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吉林宏业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2万元。如被告延吉市御泉汇洗浴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6665元,由被告延吉市御泉汇洗浴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2401MA16WT067E |
登记机关 |
延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延吉市友谊路1001(朝阳小学斜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