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35********58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6民初39683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193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6621249】。判决如下∶一、被告朱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偿还原告楼东刚借款本金1,000,000元;二、被告朱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偿还原告朱建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自2018年2月13日起计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至被告朱建实际偿清之日止。)。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9,200元,由被告朱建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8-24
发布时间
2021-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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