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35********58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39683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193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6621249】。判决如下∶一、被告朱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偿还原告楼东刚借款本金1,000,000元;二、被告朱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偿还原告朱建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自2018年2月13日起计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至被告朱建实际偿清之日止。)。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9,200元,由被告朱建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