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蒙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2********1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302民初4112号 |
案号 |
(2021)鲁0302执2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曹宝勇、蒙爱珍共同偿还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8000元;二、曹宝勇、蒙爱珍支付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欠息之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止的利息及复利189463.46元;三、曹宝勇、蒙爱珍支付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21日起,按照借款本金488000元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该借款孳生的逾期利息及复利;四、蒙强、蒙迪、王永辉、胡爱芝、张慧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曹宝勇、蒙爱珍追偿。(上述应付款项,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74元,减半收取5287元,保全费3907元,由曹宝勇、蒙爱珍、蒙迪、蒙强、胡爱芝、王永辉、张慧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