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蒙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2********11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302民初4112号
案号
(2021)鲁0302执21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曹宝勇、蒙爱珍共同偿还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8000元;二、曹宝勇、蒙爱珍支付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欠息之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止的利息及复利189463.46元;三、曹宝勇、蒙爱珍支付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21日起,按照借款本金488000元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该借款孳生的逾期利息及复利;四、蒙强、蒙迪、王永辉、胡爱芝、张慧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曹宝勇、蒙爱珍追偿。(上述应付款项,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74元,减半收取5287元,保全费3907元,由曹宝勇、蒙爱珍、蒙迪、蒙强、胡爱芝、王永辉、张慧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8-17
发布时间
2021-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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