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同宇塑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7********338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02民初1115号 |
案号 |
(2021)鲁1702执12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判决被告菏泽市欣欣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88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菏泽市正洋食品有限公司、菏泽同宇塑胶有限公司、菏泽天宇塑业有限公司、楚庆民、张翠珍、楚文龙、楚晶晶、李豪、楚莹、王晓燕、郑晖、王东亚、李桂萍、王亚林、刘秀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6567元由以上被告连带承担。2、一切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2566746338M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牡丹工业园黄河路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