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尤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09********2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7民初10931号
案号
(2021)沪0117执87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无处不在食品有限公司、尤佳、尤其红归还原告上海双良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借款180,000元(自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9月,每月28日前各支付15,000元),若有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则应加付逾期利息(以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自2021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且原告上海双良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有权就到期及未到期债权一并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计1,950元,由被告上海无处不在食品有限公司、尤佳、尤其红负担(于2021年10月28日前交付原告上海双良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11-26
发布时间
2021-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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