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国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22********55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524民初781号
案号
(2021)云0524执10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据昌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云0524民初78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刘国佳、岳昆湖欠原告赵继货款本金9516元,利息400元,本息合计9916元,被告刘国佳、岳昆湖定于2021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本案征收案件受理费63元,由原告赵继负担。已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1-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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