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丰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1********83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0114民初18362号
案号
(2021)京0114执115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丰峰返还原告苑振航借款本金1050000元,并支付利息172800元,分期给付,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支付600000元,于2022年2月底之前付清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22800元;二、若被告未能按本调解书第一条约定按期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可立刻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4400元(原告已预交),由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1-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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