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印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221********36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0202民初187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吉0202执26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印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由俊生房屋租金3000元。二、驳回原告由俊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孙印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9-10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