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聂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82********4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0106刑初406号
案号
(2021)京0106执117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聂俊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0月22日起至2029年10月2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聂俊退赔被害单位北京奔宝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二十七万五千元,退赔被害单位北京驾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人民币十八万八千四百元。三、随案移送手机一部与本案无关,退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1-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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