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422********36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626民初604-606、652-657号
案号
(2021)川0626执13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7款自由光2.4l领先版智能包、车牌号为冀b6bl33、车架号为lwvcaf783ha172241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杨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5日起_x000c_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47.88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188,700元);案件受理费4074元,由被告杨宇负担。一、被告孙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6款雅阁混动2.0l锐酷版、车牌号为皖a606v0.车架号为lhgcr6615j8028634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孙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51.17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184,600元);案件受理费3992元,由被告孙锐负担。一、被告马计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6款lannia蓝鸟l6lcvt炫酷版、车牌号为浙e87c78.车架号为lgbh72e06jy697186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马计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18.29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96,200元);案件受理费2205元,由被告马计永负担。一、被告徐焕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赛欧31.3lamt理想版、车牌号为鄂b7n905.车架号为lsghd5285jd289060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徐焕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65.69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50,200元);案件受理费1055元,由被告徐焕春负担。一、被告杨富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传祺ga4200t自动.豪华版、车牌号为粤lf188g.车架号为lmwfa1g55j1018499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杨富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98.56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76,900元);案件受理费1723元,由被告杨富达负担。一、被告李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传祺ga4200t百动豪华版、车牌号为鄂a368bz.车架号为lmwfa1g55j1013920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李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98.56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75,900元);案件受理费1698元,由被告李颖负担。一、被告徐文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名爵zs1.5l自动豪华版、车牌号为苏jr157s、车架号为lsjw74u60jz069309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徐文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05.14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79,800元);案件受理费1795元,由被告徐文萍负担。一、被告陈建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赛欧31.3lamt理想版、车牌号为浙c88rp2、车架号为lsghd5280jd295686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陈建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65.69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50,200元);案件受理费1055元,由被告陈建更负担。一、被告吴远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7款卡罗拉改款双擎1.8lcvt精英版、车牌号为皖ad3p50、车架号为lfma180cxk0217212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吴远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31.44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129,400元);案件受理费2888元,由被告吴远丽负担。一、被告张冬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7款逍客2.0lcvt精英版、车牌号为辽a12ku5.车架号为lgbl4ae04kd015394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张冬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38.02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120,700元);案件受理费2714元,由被告张冬梅负担。一、被告巩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蒙迪欧ecoboost180时尚型、车牌号为冀dg238s、车架号为lvshffal1jf735178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巩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18.29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152,300元);案件受理费3346元,由被告巩坤负担。一、被告王俊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7款标致4008350thp精英版、车牌号为渝d7u891、车架号为ldcp11245h4000366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王俊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01.85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142,000元);案件受理费3140元,由被告王俊英负担。一、被告常龙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福克斯两厢ecoboost125自动超能风尚型智行版、车牌号为冀b1at15、车架号为lvshcaan6hr055847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常龙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82.13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82,900元);案件受理费1873元,由被告常龙飞负担。一、被告胡文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英朗18t自动精英型、车牌号为鄂a7ya21.车架号为lsgke5416jw036899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胡文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42.67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86,100元);案件受理费1953元,由被告胡文涛负担。一、被告刘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蒙迪欧ecoboost180时尚型、车牌号为豫c800sv、车架号为lvshffal1jf731695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刘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11.72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140,900元);案件受理费3118元,由被告刘博负担。一、被告郭旭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7款朗逸1.6l自动舒适版、车牌号为冀h3915f.车架号为lsvwy2180jn269412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郭旭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01.85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89,300元);案件受理费2033元,由被告郭旭东负担。一、被告张位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悦动1.6l自动悦目版gl国vi、车牌号为皖k5570c.车架号为lbe2dafb0kz090936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张位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84.1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72,900元);案件受理费1623元,由被告张位生负担。案件受理费1623元,由被告张位生负担。一、被告刘建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福克斯两厢1.6l自动舒适型智行版、车牌号为湘fng060.车架号为lvshcadb9jr086209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刘建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82.13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83,400元);案件受理费1885元,由被告刘建卫负担。一、被告余中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目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8款唐2.0t自动智联尊贵型7座国v、车牌号为贵c6061w.车架号为lc0c34cg9k1003728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余中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133.08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118,900元);案件受理费2678元,由被告余中平负担。一、被告白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车型号为2016款polo1.4l自动风尚型、车牌号为晋a862fz.车架号为lsvg546r1h2168742的小型轿车一辆;二、被告白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长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16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以每天52.54元为标准进行计算,合计不得超过61,800元);案件受理费1345元,由被告白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11-15
发布时间
2021-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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