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601********35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兵07民终119号
案号
(2021)兵0701执7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2019)兵0701民初107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2019)兵0701民初107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三、判决被上诉人潘翔于判决生效后支付上诉人李新文欠款650000元四、驳回上诉人李新文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6560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6560元,由上诉人李新文64482元,被上诉人潘翔负担1367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8-10
发布时间
2021-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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