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505********67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526民初155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内0526执恢1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向荣集团电气成套(镇江)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180000元;二、驳回原告向荣集团电气成套(镇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被告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康奈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16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向荣集团电气成套(镇江)有限公司负担2017元,被告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负担715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9-10
发布时间
2021-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正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526564166671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黄山街中段(原建设银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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