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422********2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13民初14476号
案号
(2021)渝0113执104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唐磊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借款本金余额540795.91元,并支付截至宣告借款提前到期日即2021年3月2日所产生的利息51823.28元,罚息1336.22元,复利3528.97元;二、被告唐磊支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宣告借款提前到期日的次日2021年3月3日起的罚息、复利(罚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3月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再加收30%执行;复利以宣告借款提前到期日所产生的利息51823.2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3月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加收30%执行);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登记在被告唐磊名下的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园区大道26号典雅温泉城30幢2-6-1房屋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方式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9508.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0068元由被告唐磊负担(此款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已经垫付,被告在支付上诉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7-29
发布时间
2021-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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