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黎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82********009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103民初1097号
案号
(2021)赣0103执81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被告一致确定被告黎鑫拖欠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借款本金284166.71元及利息、罚息(截止2020年12月29日的利息、罚息18458.05元,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系统提供数据为准),被告黎鑫同意于2021年5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388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黎鑫承担,限于2021年5月1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10-09
发布时间
2021-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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