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艾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403********1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6民初18446号 |
案号 |
(2021)京0106执93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艾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建新偿还借款本金85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85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年息6%计算);二、被告艾华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艾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艾昊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143元、公告费560元,由艾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