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100********1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民终8273号 |
案号 |
(2021)粤1973执164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1212619980】。[(2021)粤1973民初4861号]一、限被告陕西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薛景欣支付货款96132元;二、限被告陕西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薛景欣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96132元为本金,自2021年2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02元,该款原告薛景欣已预交,由被狗陕西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共同负担。[(2021)粤19民终8273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203.3元,由陕西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负担(已预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7700231537 |
登记机关 |
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88号京西大厦B座6楼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