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安安产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5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3民初11915号 |
案号 |
(2019)渝0113执61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安安产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援朝拖欠的工资、绩效、出差垫付的费用共计86 494.50元; 被告中安安轩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重安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中安安产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案件受理费1962元,减半收取981元,由被告中安安产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安安轩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重安投资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刘援朝自愿垫付,三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径付原告刘援朝,本院预收的受理费不作清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33315896064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科技孵化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