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聂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526********17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504民初1941号
案号
(2021)云2504执22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聂超尚欠原告邓洪华挖机款78000元,由被告聂超于2021年9月15日前一次性向原告邓洪华支付15000元,于2022年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款项63000元。二、若被告聂超未按照上述第一款约定向原告邓洪华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则自逾期之日视为尚欠款项全部到期,被告聂超应于逾期之日一次性付清尚欠原告邓洪华的全部款项。三、案件受理费1994元,减半收取计997元,由被告聂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1-22
发布时间
2021-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