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阳朔县江畔花源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3********YD6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321民初314号 |
案号 |
(2021)桂0321执6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黄丽娜与被告阳朔县江畔花源酒店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签订的《酒店合作合同》于2021年3月19日解除;被告将位于阳朔县阳朔镇观莲路唐人街酒店式公寓3721、3723号房屋(原c栋6层621号、623号房屋)腾退并归还给原告;二、被告阳朔县江畔花源酒店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经营利润26000元(经营利润暂时计算至2021年3月份,2021年4月份及之后的经营利润以每月人民币2000元计算至被告实际腾退房屋之日止);三、被告阳朔县江畔花源酒店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0元。本案受理费85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即425元,由被告阳朔县江畔花源酒店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义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21MA5L11YD6Y |
登记机关 |
阳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阳朔县阳朔镇观莲路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