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鑫佰利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荥民二初字第02007号 |
案号 |
(2016)豫0182执12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辉、汪莉、吴志英、杜琴、张春、河南鑫佰利贸易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每月1日前每次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整,剩余借款本金80万元于2017年2月1日前还清;上述被告于2017年3月1日前支付原告借款利息(以本金430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8月1日起按月息两分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上述被告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若上述被告任何一期逾期支付,原告侯喜安有权向法院就未偿还部分借款及全部借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7-18 |
发布时间 |
2016-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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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5556917092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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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正弘国际公寓1号楼4单元5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