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殷建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303********65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106民初3674号
案号
(2021)晋01执13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法强制执行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2021)晋0106民初3674号民事判决书。一、要求被申请人殷建花向申请人返还剩余借款本金116700元;二、要求被申请人殷建花支付截至2021年7月6日的利息529.49元、罚息31791.27元、利息复利144.24元及自2021年7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罚息(以未还本金1167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7875%计算)、复利(以未还利息529.4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7875%计算);(自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8月31日罚息1753.40元)三、要求被申请人殷建花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4000元;四、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以及生效判决的内容,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支付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所有款项之日止;五、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9-23
发布时间
2021-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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