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城固县鑫瑞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107********Y90N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陕0722民初2号
案号
(2021)陕0722执恢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城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余新平、杨美琪、城固县鑫瑞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田勇借款本金人民币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9月15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二、被告汉中东辰农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晨、山岗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余新平、杨美琪、城固县鑫瑞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城固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5-26
发布时间
2021-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余新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722MA6TH5Y90N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三合镇龙王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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