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11********HT7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502民初1277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11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党娃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归还原告彭天昌借款本金381万元及利息(截止2019年10月29日的利息为739800元;自2019年10月30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以381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为736600元;自2020年8月20日至还清时止的利息,以381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计算);二、被告甘肃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68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34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8400元,由被告张党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党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121MA72XBHT7P |
登记机关 |
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北街党校家属院2号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