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苏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801********5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兵0201民特27号 |
案号 |
(2021)兵0201执恢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年10月19日,被申请人因逾期未还申请人的欠款,为了将借款尽快收回,申请人来到29团调委会申请调解。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重新拟定还款日前,被申请人在2020年12月30日前将欠款80000元(捌万元整)还给申请人,后双方再无其他民事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履行方式、时限:在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现金履行完毕。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王志平与申请人王苏建于2020年10月19日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司法局二十九团司法所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