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洪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624********3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鄂南漳民二初字第00254号 |
案号 |
(2019)鄂0624执恢3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罗天云、熊学锋返还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赔偿损失6550元,潘洪强对第一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支付案件受理费72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14 |
发布时间 |
2020-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