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52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0327民初703号 |
案号 |
(2019)桂0327执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灌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龙定春、桂林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自愿定于2017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范发兴、周运高、刘成借款本金893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从2016年3月16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借款归还完毕之日止);被告龙定春、桂林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用开发的龙胜各族自治县汇龙居二号楼一、二、三层车库共计3300平方米作担保,如被告出售用作担保的车库,由被告书面通知原告,出售的车库价款应优先偿还原告的借款;二、其他无争议;三、案件受理费74310元(原告已预交),因调解减半收取3715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合计42155元,由被告龙定春、桂林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负担(由被告龙定春、桂林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在2017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多出的37155元由本院退回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灌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29 |
发布时间 |
2020-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近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280752032322 |
登记机关 |
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龙胜县龙胜镇浔江北区日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