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明洋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27********DE5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2725民初446号 |
案号 |
(2021)黔2725执34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余玉林、贵州明洋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郑川借款人民币六十四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从2020年4月26日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限余玉林、贵州明洋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郑川保全保险费一千五百元;二、驳回郑川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498元、其他诉讼费用4020元,由余玉林、贵州明洋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至本院。郑川已经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依法予以退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余玉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25MA6DLGDE5H |
登记机关 |
黔南州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河滨社区绿城国际5幢3楼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