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昌金世佳电气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X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003民初3210号 |
案号 |
(2020)豫1003执4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昌金世佳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400万元及利息、罚息(以本金14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30日起至2018年9月22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9.7‰计算;自2018年9月23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合并按月利率14.55‰计算)。二、被告河南许绝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许昌凯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许昌希福特传动轴有限公司、王明生、王辉杰、马建伟、邢记成、张红垒、张燕、邢志钢、梁国荣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河南许绝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许昌凯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许昌希福特传动轴有限公司、王明生、王辉杰、马建伟、邢记成、张红垒、张燕、邢志钢、梁国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许昌金世佳电气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25 |
发布时间 |
2020-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00MA3X553G35 |
登记机关 |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许昌市魏都区民营科技园区西环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