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万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2********3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2822民初2355号
案号
(2021)鄂2822执恢6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建始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万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冯孝英借款人民币40000.00元,并自2018年4月1日起按月息1.2%支付利息;二、驳回原告冯孝英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00元减半收取400.00元,由被告万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建始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10-26
发布时间
2021-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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