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国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204********0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内2921民初1446号 |
案号 |
(2021)内2921执13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李国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郭靖辉偿还借款4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李国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