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明水县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312********28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克东民初字第213号
案号
(2021)黑0230执恢4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孟令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玉春预购摊铺款人民币60,000.00元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15,627.50元;二、被告明水县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克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6-17
发布时间
2021-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泽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2256848942866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育新社区枫景怡苑小区综合楼B幢一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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